建築業事故統計與案例分析

建築業長期以來被視為高風險產業,職業災害發生率居各行業之冠。根據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統計,近年來台灣每年約有300名勞工因重大職業災害死亡,其中建築業就佔了將近一半,顯示建築業職災問題的嚴重性。本文將深入分析台灣建築業事故統計數據、主要災害類型、典型案例,並探討預防策略與國際比較,以期為業界提供全面的安全管理參考。



台灣建築業職災現況統計

整體災害規模與趨勢

根據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發布的重大職災統計資料,2023年全國工作場所重大職災死亡人數共計300人,其中建築業就有151人,佔總數的50.3%。這個數字相較於2022年的156人略有下降,但建築業在全產業中的高危險性地位依然未變。

從歷年統計數據觀察,建築業職災死亡人數呈現波動態勢。2020年建築業重大職災死亡人數達156人,2021年更攀升至172人,隨後在政府推動各項減災措施下,逐步下降至2023年的151人。儘管如此,建築業職災死亡人數仍佔全產業近半數,凸顯產業安全管理的迫切性。

值得關注的是,建築業勞工人數僅佔全產業的11%,但死亡人數卻佔95%,平均死亡率為其他行業的8.4倍。這個對比數據清楚地反映出建築業的高風險特性,也說明了為何政府將建築業列為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的重點產業。

災害類型分佈分析

在建築業各類職災中,墜落災害始終位居首位,佔建築業重大職災死亡比例高達60-70%。根據112年營造業墜落重大職業災害統計,墜落職災死亡人數達97人,占建築業總死亡人數的66.4%。



其他主要災害類型依序為物體倒塌崩塌(佔13%)、感電(佔8%)、被撞(佔6.6%)、物體飛落(佔4.4%)等。這些數據顯示,建築業職災具有高度集中性,前三大災害類型就佔了總數的87%以上,為防災工作指出了明確方向。

在墜落災害的媒介物分析中,施工架佔19%、開口部分佔24%、屋頂佔15%、鋼樑鋼構佔11%、梯子合梯佔10%。這些統計數據為防災措施的優先順序提供了科學依據,也說明了為何政府特別重視施工架安全和開口防護措施的落實。

重大職災案例深度分析

施工架相關事故案例

施工架作為建築工地最常見的輔助設備,也是職災事故的高發源。以108年施工架作業重大職災為例,共發生多起死亡事故,暴露出施工架使用與管理的嚴重問題。

案例一:磚牆打鑿作業墜落致死災害

2019年1月5日,屏東縣一處工地發生勞工從施工架墜落致死事故。罹災者在進行高度2.3公尺的磚牆配管打鑿作業時,因未戴用安全帽且施工架設置不當(第二層兩側皆未設置交叉拉桿,且距工作面達82公分),從高度1.7公尺的施工架上墜落至地面,撞擊頭部、頸部致死。

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是罹災者未戴用安全帽及未設置適當施工架,間接原因包括未指派施工架組配作業主管、未使勞工正確戴用安全帽、未設置護欄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基本原因則涉及未實施自動檢查、未對勞工實施安全衛生教育訓練等管理缺失。

案例二:模板拆除作業墜落事故

2019年4月2日,桃園市一處工地發生勞工在施工架從事模板拆除作業時墜落死亡。罹災者從第2層施工架踏板轉折處開口墜落至第1層施工架旁邊遮斷板,再墜落至地下3樓地面,總墜落高度約14.2公尺。

事故原因分析顯示,未指派模板支撐作業主管進行現場監督、高度2公尺以上的施工架工作臺開口部分未設置防護設備,以及未採取使勞工使用安全帶等防護措施是主要肇因。

高處作業墜落案例

案例三:屋簷尺寸丈量作業事故

2019年5月6日,台中市一處建築工地發生勞工在外牆第4層施工架工作臺進行屋簷尺寸丈量時墜落致死。罹災者在高度約6.8公尺的位置,未戴安全帽及未使用安全帶,可能因施作時重心不穩,由施工架工作臺外側開口部分墜落至地面。

案例四:鋼筋綁紮作業墜落事故

2020年5月26日,某工地發生勞工在B棟屋突2樓底板雨遮邊緣從事鋼筋綁紮作業時墜落死亡。罹災者因雨遮開口處未設置護欄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且未正確戴用安全帽,自高差6.6公尺處墜落到5樓屋頂地面,造成腹內及顱內出血重傷致死。



大型設備倒塌案例

近年來多起涉及大型設備的重大職災事故更凸顯了建築業安全管理的複雜性。2024年9月1日,高雄市三井LaLaport購物中心工地發生塔吊機基座斷裂倒塌事故,造成2死的嚴重後果。初判事故原因為起重機結構連結的插銷未有防止鬆弛或脫落的設施。

2024年7月6日,雲林縣斗六市福懋科技公司發生鷹架倒塌事件,造成2死3傷。事故發生時,大量鷹架如瀑布般傾瀉而下,顯示了設備穩定性檢查的重要性。

事故成因深度剖析

人為因素分析

根據營造業高處作業勞工主要不安全行為樣態調查,發生墜落死亡的主要職種以臨時工最高,位置以鄰近開口邊緣、屋頂與施工架上最常見,不安全行為以作業動作不當為主,其次為個人防護具使用不當。

統計顯示,職災致死勞工超過9成未曾受過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這一數據清楚地指出了教育訓練在職災預防中的關鍵作用。許多勞工因對作業危害的認知不足,加上為求作業舒適、方便及效率,往往因循「樂觀偏差」心態,總認為事故不會發生在自己身上,導致不安全行為成為建築業安全管理的隱憂。

管理體系缺失

從職災案例分析可以發現,管理體系的缺失是事故發生的重要原因。主要包括:

  • 安全管理人員配置不足:許多中小型建築業者未依法設置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人員,或所設人員專業能力不足。
  • 承攬管理問題:建築業具有多工、多專業的產業特性,工地常有承攬商交付工程給再承攬商的層層轉包情況,但多數承攬人只獲取經濟利益卻未善盡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責任。
  • 自動檢查機制不健全:許多事故案例都顯示未實施自動檢查是重要的基本原因,工地缺乏定期的安全檢查制度。
  • 安全衛生教育訓練不足:分析墜落案件發現,職災致死勞工超過9成未曾受過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設備與環境因素

設備與環境因素在建築業職災中扮演重要角色。主要問題包括:

  • 防護設施設置不當:高度2公尺以上的開口部分、施工架工作台等場所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是多數墜落事故的直接原因。
  • 設備強度不足:施工架、模板支撐等設備的強度不足或組裝不當,導致設備在使用過程中發生倒塌或損壞。
  • 作業環境複雜:建築工地作業環境多變,天候條件、地形地貌變化迅速,增加了安全管理的難度。

國際比較與借鑑經驗

各國建築業職災統計比較

從國際比較的角度來看,台灣建築業的職災問題確實相當嚴重。根據統計,英國、新加坡與日本等先進國家建築業墜落職災死亡比例約在40%左右,而台灣近年建築業墜落職災死亡比例則高達60-70%。



以2005年至2014年的數據比較,台灣與英國建築業勞工人數分別為其他行業的11%及8.6%,但死亡人數分別為其他行業的95%及41%,平均死亡率則分別為其他行業的8.4倍與4.8倍。這個對比清楚地顯示,台灣建築業的職災發生率與死亡率都明顯高於許多已開發國家。

國外先進經驗借鑑

  • 日本經驗:日本在建築業安全管理方面採用「安全可視化」運動,透過視覺化管理手段提醒作業人員注意安全。同時,日本建築業普遍建立完善的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並重視安全文化的建立。
  • 英國經驗:英國在建築業安全管理方面強調從設計階段就將安全因素納入考量,實施「設計安全」理念。此外,英國建築業的安全培訓體系相當完善,所有作業人員都必須接受嚴格的安全培訓才能上工。
  • 新加坡經驗:新加坡建築業實施嚴格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強制性的安全培訓、定期的安全檢查,以及嚴厲的處罰機制。同時,新加坡政府也積極推動建築業安全技術的創新應用。

職災預防策略與管理措施

政府層面的政策措施

  • 營造業墜落打擊年:勞動部將2024年訂為「營造業墜落打擊年」,設定全年營造業墜落職災死亡人數低於68人的目標。雖然最終統計為83人,超過目標25%,但這項政策仍展現了政府打擊職災的決心。
  • 法規修正與罰則強化:勞動部啟動職業安全衛生法修法,四大修法重點包括強化營造工程源頭防災、加強事業交付承攬安全管理、提高違法處罰上限額度至150萬元,以及擴大公布違法雇主及罰鍰金額。
  • 加強勞動檢查:政府採取提升檢查、裁罰及停工強度等強力措施,2024年上半年就開罰逾2.5億元,顯示執法力度的大幅提升。


企業層面的安全管理

建立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企業應依據ISO 45001:2018標準建立完整的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包括政策制定、危害識別、風險評估、目標設定、實施控制措施等完整流程。

強化安全教育訓練:企業應建立完整的安全教育訓練體系,確保所有作業人員都接受適當的安全培訓。特別是新進人員,必須接受完整的安全衛生教育訓練才能上工。

完善防護設施設置:企業應確實設置各項安全防護設施,包括:

  • 高度2公尺以上的開口部分應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 施工架應設置適當的工作台、護欄及上下設備
  • 作業人員應確實使用安全帽、安全帶等個人防護具

建立自動檢查制度:企業應建立完善的自動檢查制度,定期檢查工作場所的安全狀況,及時發現並消除安全隱患。

技術層面的創新應用

  • 五項職能課程導入:勞動及職業安全衛生研究所針對墜落預防規劃五項職能課程,包含墜落危害辨識之「預知力」、四度空間規劃設計之「配置力」、墜落預防關鍵設施之「設置力」、預防墜落之「穿戴力」及關鍵設施之「檢驗力」。
  • 科技監控應用:推動建築業場域科技監控,運用物聯網、人工智慧等技術進行即時監控,以期達到預警減災的效果。
  • 系統式施工架應用:推廣系統式施工架的應用,相較於傳統施工架具有更高的安全性和穩定性。

職災經濟成本分析

直接經濟損失

根據台北市重大職災個案的賠償與補償金額分析,每一個重大職災平均造成439.5萬元的經濟損失。這個數字只是直接的賠償成本,還不包括停工損失、商譽影響等間接成本。

統計2000-2015年間營造業勞工因工發生災害保險累計給付金額約為194億元,其中傷病給付約81.5億元,失能給付約32億元,死亡給付約24億元,醫療給付約56億元。這些龐大的數字突顯出營造業職災對整個產業及社會所造成的負擔與影響。

間接社會成本

除了直接的經濟損失外,職災還會產生巨大的間接社會成本:

  • 企業營運影響:職災發生後,勞檢單位會較頻繁來檢查,對公司的商譽有負面效應,且會影響公共工程的承攬機會。有些工地或職災現場還需停工,最長可達三個月以上,影響完工時間或造成公司成本增加。
  • 勞工心理影響:同一工作地點或公司其他員工的心情常會比較低落,甚至有勞工因而離職,影響企業的人力穩定。
  • 家庭社會負擔:職災勞工的家庭往往面臨經濟困境,對社會保障體系造成額外負擔。大部分的勞工在發生職災後,因身心機能的損傷已無法適任原工作,造成重返原職場的比例偏低。

未來發展趨勢與建議

法規制度完善

隨著職業安全衛生法的修正,未來建築業的安全管理將面臨更嚴格的法規要求。企業必須及早準備,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避免面臨高額罰款。新法將罰鍰上限提高至150萬元,對中小企業而言將是重大負擔。

安全技術創新

未來建築業安全管理將更多地依賴科技手段,包括:

  • 物聯網技術應用於設備監控
  • 人工智慧用於風險識別和預警
  • 虛擬實境技術用於安全培訓
  • 無人機用於高處作業檢查

安全文化建立

建築業需要從根本上改變安全文化,從被動應對轉向主動預防。這需要全產業鏈的共同努力,包括業主、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等所有參與方都要樹立「安全第一」的理念。



結論

建築業事故統計與案例分析顯示,台灣建築業職災問題依然嚴峻,墜落災害佔絕對主導地位,施工架安全和開口防護是關鍵問題。相較於國際先進國家,台灣建築業的職災率明顯偏高,需要政府、企業和全社會的共同努力。

政府已透過「營造業墜落打擊年」、法規修正、加強檢查等措施展現打擊職災的決心,企業則需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體系,加強教育訓練,完善防護措施。未來應結合科技創新手段,建立安全文化,從源頭預防職災發生。

只有透過持續不懈的努力,建立全方位的安全管理體系,才能有效降低建築業職災發生率,保護勞工生命安全,促進建築業的健康發展。每一個統計數字背後都代表著一個家庭的破碎,每一起案例都是血淚的教訓,建築業安全管理絕不能鬆懈,必須以零災害為最終目標,持續改進安全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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