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炸鍋!嫌犯為何不用上銬?真實原因讓人傻眼
近年來,社群媒體的力量早已超越傳統新聞影響力,特別是遇到警方帶人、媒體直播、案件曝光的場景,只要有一張「嫌犯未上銬」的照片,就足以在網路上掀起輿論風暴。「為什麼他沒被上銬?是不是警察包庇?」「這是不是雙重標準?」「如果是平民早就被壓地上了!」這些留言充斥各平台,瞬間引爆群情憤慨。
然而,真實情況往往不像照片那麼單純。表面看似「特權」的背後,可能反映的是法律、人權與程序正義的交錯。本文將深入解析:警方什麼情況下可以不給嫌犯上銬?為什麼有些人看起來「待遇特殊」?背後的現實與法理依據又是什麼?最後,我們也要反思,群眾的「正義憤怒」是否該在理解法制之前稍作停頓。
一、網友憤怒的起點:視覺錯位的「不公平」
在許多治安新聞畫面中,「上銬」被視為罪有應得的象徵。群眾的情緒通常建立在「誰被銬了、誰該被銬」的直覺判斷。當某名涉嫌重罪的嫌疑人卻被警方「溫柔護送」、或手上空空未戴手銬時,大眾自然聯想到「官商勾結」或「特權待遇」。
社群媒體的普及強化了這種「瞬間情緒傳遞」。影片十秒,評論千字。很多人並不關心案件實質內容,而是用視覺符號(例如手銬、制服、低頭姿勢)來判斷罪與罰。這導致了輿論場的集體錯覺——彷彿手銬=正義、未上銬=包庇。
但是,警察並非拍戲導演,上銬與否並不是為了「視覺效果」。這涉及多層法律程序與執法原則,而這正是多數人忽略的部分。
二、法律上的定義:嫌疑人不等於罪犯
在臺灣的司法制度中,「上銬」屬於一種限制人身自由的強制措施。警察雖然有臨時拘束權,但仍須遵守比例原則與必要性原則。根據《警察職權行使法》第27條、第28條明定,警察對於被逮捕或拘提的人,只有在以下情況,才可以使用手銬:
- 有逃逸之虞者。
- 有自傷或傷人可能者。
- 有抗拒或暴行行為者。
- 法令另有明文規定者。
換言之,是否上銬取決於「必要性」,而非「社會印象」。警方若在非必要情況下讓人戴銬,反而可能違反人權規定,甚至被控濫權。
這就是為什麼有些案件中,儘管當事人已被刑事偵查局、警察局帶走,但仍無手銬。因為他在場配合調查,無逃跑或攻擊跡象。此時,上銬反而屬於「違法」。
三、警方的實務考量:安全與形象的拉鋸
實務中,警察面臨的不僅是法條,還有民意與媒體壓力。若嫌疑人是社會矚目人物、或有高度爭議性身分,警方通常會與檢方、律師事先協調移送流程,以避免群眾衝突、現場失控。
舉例來說:
- 高階官員、名嘴或藝人涉案時,警方考量現場媒體眾多,若強行上銬容易被放大解讀為「預審定罪」,破壞無罪推定原則。
- 合作度高的嫌犯,如主動到案、全程配合偵訊者,警方多半選擇不銬,以體現尊重。
- 安全風險高的情況,如幫派份子或暴力慣犯,才會採取全程上銬、多人押送。
這不是差別待遇,而是情境應對的差異。警方行動要兼顧三件事:程序合法、安全確保、社會觀感。這三者往往難以同時滿足。
四、民意與媒體的張力:正義的鏡頭偏差
媒體影像在現代社會中掌握「輿論審判」的力量。鏡頭選擇決定情緒方向。若新聞播出「未上銬」、再配上悲憤字幕,群眾立即代入憤怒;但若畫面換成「嫌犯全程配合、警方依法行動」,情緒便不同。
這種偏差來自兩個層面:
- 媒體操作──為吸引點閱率與流量,常採「對比誇張」的畫面剪輯。
- 群眾心理──大眾渴望在混亂世界中找到清晰對錯,因此傾向以簡單符號(上銬/沒銬)作為正義指標。
問題是,司法並非戲劇。法律世界的黑白中,有大量「程序灰區」存在。
五、無罪推定與人權保障:程序正義的核心
民主社會的司法體系建基於「無罪推定原則」——未經法院判決確定,任何人皆不得被視為罪犯。上銬的畫面若被過早曝光,可能造成社會預設立場,使當事人即便日後被判無罪,也難以洗刷社會污名。
因此,《警察職權行使法》第2條強調,警察行動必須「兼顧人權與秩序」。這意味著,執法人員不只是維持治安的力量,也是法治文明的守門人。警方若一味迎合群眾「看熱鬧」心態,上演「押銬秀」,反而傷害司法尊嚴。
六、社會案例的啟示:幾則真實對比
1.政治人物案
─ 某高官因涉貪腐案被檢調約談,全程未上銬,引來民怨。但後來證實他主動赴案、未抗拒。法官也以「無羈押必要」裁定交保。若當初上銬反而違法。
2.暴力案件
─ 一起殺人嫌犯落網時試圖逃跑並攻擊警察,因此被壓制上銬。畫面雖激烈,卻合法正當。
3.形象錯位案
─ 某主嫌在醫療院所被帶走時因身體狀況不佳,警方未使用手銬。網路上卻掀起「特權待遇」批評,最終警方公開程序文件才平息質疑。
這些案例反映:社會憤怒往往不是針對程序本身,而是對「不透明」的不安。民眾想看到的是「公平」,但公平的樣貌不一定等於「一視同銬」。
七、從法律到心理:群眾的「視覺正義」現象
心理學研究指出,群眾在無法掌握案件全貌時,會依靠視覺指標判斷事件的正當性。類似於「制服效應」,手銬象徵罪行確定、秩序恢復,給人安全錯覺。
因此,當這個象徵缺席,人們感覺正義被剝奪。這種情緒化反應常被網路輿論放大,甚至誤導政策方向。然而,法治社會真正的正義不在「看起來公平」,而在「程序正確」。
八、警方的艱難角色:在壓力中維持中立
面對社群壓力,警方常陷入兩難:
- 過於強硬,可能被指濫權。
- 過於寬容,又被質疑包庇。
許多基層警察坦言:「我們不是不想銬,是怕一銬就被告侵犯人權。」這反映司法環境的高度敏感性。
因此,警方多半會以「是否有具體風險」為判準,而非「社會期待」。他們也知道,一旦錯誤使用手銬,除了行政懲處,還可能遭民事求償,甚至刑責。
九、輿論與教育:社會需要理解而非情緒
每一次「嫌犯未上銬」的話題,都是大眾法治教育的契機。司法並非遠離人民的象牙塔,而是需要被理解的制度。唯有公民明白「上銬的標準」,才能真正監督政府,而非被情緒帶風向。
各國皆有相同行為準則。例如:日本警方對非暴力罪嫌極少上銬;歐洲許多國家嚴禁媒體拍攝嫌犯戴銬畫面;美國雖常見上銬,但其法律環境允許「預防性約束」。由此可見,「上銬」並非全球公認正義象徵,而是一種文化習慣。
十、理解程序,才是成熟社會的正義
當網路再度出現「嫌犯沒上銬」的畫面時,也許我們該問的不是「為什麼不銬」,而是「是否有必要銬?」。
手銬不是懲罰,而是工具。司法不是表演,而是制度。真正的正義,不在於外表「看起來公平」,而是在於每一次依法而行的冷靜節制。
如果社會能從憤怒轉向理解,從情緒化批判走向法理思辨,那麼這場「網友炸鍋」的爭議,也許正是法治教育最生動的一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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