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掘作業
挖掘作業作為營造工程中最常見的基礎性工作,同時也是職業災害發生率最高的作業類型之一。在台灣,露天開挖作業涉及土木構造物、建築物基礎開挖、地下埋設物管溝開挖等多項工程,其潛在的安全風險不僅威脅現場作業人員的生命安全,更可能對周遭環境和公共設施造成重大影響。本文將深入探討挖掘作業的職業安全管理體系,從法規要求、風險識別、預防措施到緊急應變,為從業人員提供完整的安全防護指引。
挖掘作業安全法規架構與管理要求
法規基礎與適用範圍
挖掘作業安全管理主要依據《職業安全衛生法》第六條第三項規定訂定之《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進行規範。該標準明確定義露天開挖為「於室外採人工或機械實施土、砂、岩石等之開挖,包括土木構造物、建築物之基礎開挖、地下埋設物之管溝開挖與整地,及其他相關之開挖」。(傳送門)
根據法規要求,從事營造作業的所有事業單位都必須遵守相關安全衛生設施標準。雇主應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第六條第一項規定,在施工規劃階段就將安全衛生設施納入考量,並在整個工程施工期間切實辦理。這包括開工前的準備工作、施工期間的管理監督,以及竣工後的驗收保固維修等各個階段。(傳送門)
管理系統建置要求
現代挖掘作業安全管理應建立完整的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架構。國際標準組織於2018年發布的ISO 45001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標準,為全球企業提供了一致性的管理框架。在台灣,政府自2008年開始推動「臺灣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TOSHMS),已有953家事業單位通過驗證,統計數據顯示通過驗證者的職災發生率逐年下降且低於全產業平均值。(傳送門)
管理系統的核心要素包括領導承諾、工作者參與、危害識別與風險評估、法規合規性、目標設定與績效監測等。企業應建立符合組織特性的職業安全衛生政策,設定量化目標並定期檢討達成進度,透過持續改善的PDCA循環提升安全管理水準。(傳送門)
挖掘作業主要危害類型與風險評估
主要災害類型分析
根據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的統計分析,挖掘作業潛在的主要災害類型包括六大類:(傳送門)
土砂崩塌災害是挖掘作業中最嚴重的災害類型,主要表現為溝側面崩壞、挖掘面崩壞等形式。崩塌模式可分為表面崩塌、剝離崩塌、滑動或滾動、岩塊落下等四種類型。這類災害往往造成最嚴重的人員傷亡,需要優先防範。(傳送門)
被撞災害主要來自挖掘作業範圍內人員被車輛系營建機械撞擊,或外部車輛突入作業區域造成的碰撞事故。隨著都市道路挖掘作業增加,此類災害發生頻率有上升趨勢。(傳送門)
墜落災害包括鄰近管溝的人員墜落、跌落等情況。當開挖深度達到一定程度時,如未設置適當護欄或警示設施,作業人員或路人都可能發生墜落意外。(傳送門)
其他災害類型還包括飛落災害(坡肩土石、器具飛落、混凝土預拌車滑落)、爆炸火災(地下管線受損洩漏導致)以及感電、積水等其他危害。(傳送門)
風險評估方法學
有效的風險評估是挖掘作業安全管理的基礎。風險評估過程應包括危害識別、風險分析、風險評量和風險處理四個階段。(傳送門)
在危害識別階段,應針對作業的危害源,識別所有潛在危害及其發生原因與後果。例如「勞工於電梯間從事模板組立作業,因電梯間開口未設置護欄或安全網,有發生墜落之危害」或「勞工使用臨時用電,因分電盤未設置漏電斷路器,有發生感電之危害」等具體情境描述。(傳送門)
風險分析階段需要評估每項危害的可能性和嚴重度,計算風險值並確定風險等級。可能性可分為極不可能、不太可能、可能、很可能、幾乎確定等五個等級,嚴重度則分為輕微、次要、中等、重大、災難性五個等級。(傳送門)
事前調查與開挖計畫制定
事前調查的重要性與範圍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63條明確規定,雇主使勞工從事管溝開挖作業,為防止地面崩塌及損壞地下埋設物致有危害勞工之虞,應事前就作業地點及其附近,施以鑽探、試挖或其他適當方法從事調查。(傳送門)
事前調查應涵蓋四個主要面向:(傳送門)
- 地面形狀、地層、地質調查包括現地踏勘、蒐集過去地質調查數據、工程施工記錄等方法,確認地層構成狀況、土壤N值、地下水位、透水係數、濕潤密度、黏著力等關鍵參數。(傳送門)
- 鄰近建築物調查需要繪製詳細的假設平面圖,標示各住宅、古蹟、構造物的設置位置,評估開挖作業對周邊結構物的潛在影響。(傳送門)
- 地下埋設物調查是防止誤挖事故的關鍵環節。應向埋設物權責機關或管理單位確認埋設物種類及位置,取得埋設物套圖,部分直轄市已提供3D套圖供申請查閱。調查範圍包括自來水管、電纜光纖、油管、瓦斯管、蒸汽管、下水道污水管等各類管道,以及建築物基礎、隧道、箱涵、地下道等地下工作物。(傳送門)
- 交通影響評估需要調查作業處所周邊道路狀況、交通量、交通管制對施工的影響等,確保作業期間的交通安全。(傳送門)
開挖計畫的制定要點
基於事前調查結果,應制定詳細的開挖計畫,內容包括開挖方法、順序、進度、使用機械種類、降低水位、穩定地層方法及土壓觀測系統等。(傳送門)
開挖計畫應特別注重防災措施的規劃,包括防止地面崩塌的擋土措施、防止埋設物引起的危害預防措施、防止氣體管線洩漏的火災爆炸預防措施等。計畫制定後,應在施工過程中持續檢討修正,確保實際狀況與調查結果一致。(傳送門)
擋土支撐與安全設施配置
擋土支撐設計原則
當挖掘垂直深度達1.5公尺以上且使勞工進入開挖面作業時,必須設置擋土支撐。擋土支撐是防止管溝開挖後土砂崩塌的臨時構造,一般包括板樁、橫檔、水平撐材等基本構件。(傳送門)
現代擋土支撐技術不斷進步,勞動部勞動及職業安全衛生研究所已發表六篇管溝開挖崩塌技術研究報告,提出改良式擋土支撐設施設計方案。政府也鼓勵小規模管溝開挖作業採用「擋土支撐先行工法」,即在開挖前先行設置支撐設施,提高作業安全性。
擋土支撐構築要求
擋土支撐的構築應由專任工程人員或委由相關執業技師依土壤力學原理妥為設計,並置備施工圖說與強度計算書及簽章確認。設計時應考慮土壓、水壓、地面負荷等各項外力作用,確保支撐結構具有足夠的承載能力。
構築過程中必須嚴格按照法令規定執行:擋土支撐應於未開挖前先行打樁,或於擋土壁體達預定深度後再行開挖;支撐、橫檔及牽條應確實固定於樁或擋土壁體上;壓力構材的接頭應採對接並加設護材;支撐的接頭部分應墊以承鈑並以螺栓緊接或焊接固定;橫檔背土回填應緊密,螺栓應栓緊並施加預力。
供作擋土支撐的材料不得有顯著的損傷、變形或腐蝕。木板樁、鋼板樁、軌道樁、鋼板、型鋼鋼樑等構材的材質、尺寸應符合設計條件,使用前應實施入料檢查,使用期間應持續檢點,避免彎曲變形、腐蝕等情形發生。
圍籬警告與交通管制設施
挖掘作業場所應設置適當圍籬、警告標示,禁止與工作無關人員進入。在接近工作場所的明顯處,應設置警告標示,清楚標明「禁止非施工人員進入」等字樣。
使用道路進行挖掘作業時,必須依交通部的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等規定,設置適當交通號誌、標示或柵欄。交通管制設施的規劃應考慮前漸變區段、緩衝區段、工作區段、後漸變區段等不同區域的需求,確保車輛能安全通過或繞行作業區域。
必要時應設置交通引導人員,該人員應接受從事交通指揮的基本教育訓練,工作位置應受到足夠防護,配備顏色鮮明的施工背心、安全帽及指揮棒。當交通引導人員仍有被撞風險時,應設置電動旗手(機械旗手)輔助,提高用路人注意並保護交通引導人員安全。
作業主管制度與現場管理
露天開挖作業主管的指派與職責
根據法規要求,挖掘垂直深度達1.5公尺以上者,應指定露天開挖作業主管於作業現場指揮監督作業;垂直開挖深度未滿1.5公尺者,也應指定專人負責現場管理。露天開挖作業主管必須是具有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第10條規定之營造作業主管人員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合格的人員。
露天開挖作業主管的法定職務包括:決定作業方法,指揮勞工作業;實施檢點,檢查材料、工具、器具等,並汰換其不良品;監督勞工確實使用個人防護具;確認安全衛生設備及措施的有效狀況;其他為維持作業勞工安全衛生所必要的措施。
擋土支撐作業主管的管理責任
對於擋土支撐組配、拆除作業,應指派擋土支撐作業主管於作業現場指揮監督作業。該主管必須具有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第10條規定之營造作業主管人員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合格資格。
擋土支撐作業主管應按照事前制定的「擋土支撐構築圖樣」和「擋土支撐組立及拆除施工計畫」,監視整體擋土支撐組立或拆除作業,確保所有作業按照法定職務要求進行指揮監督。
機械操作安全管理
使用機械進行挖掘作業時,必須採取完善的安全管理措施。首先,應妥為規劃機械的施工方法,特別是對於可能損壞地下電線、電纜、危險或有害物管線、水管等地下埋設物的情況,必須制定專門的防護措施。
事前應決定開挖機械、搬運機械等的運行路線,以及機械進出土石裝卸場所的方法,並告知所有相關勞工。在搬運機械作業或開挖作業時,應指派專人指揮,防止機械翻覆或勞工從機械後側接近作業場所。
嚴格禁止操作人員以外的勞工進入營建用機械的操作半徑範圍內。需要進入機械操作半徑範圍內進行測量等作業時,必須在引導人員指示機械操作人員停止機械動作後,才能進入溝內。
車輛機械應裝設倒車或旋轉的警示燈及蜂鳴器,以警示周遭其他工作人員。這些警示設備應在機械作業時維持正常功能,確保能及時提醒周圍人員注意安全。
個人防護設備與安全裝備要求
基本個人防護設備
根據《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1條之1規定,雇主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應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安全帽的正確戴用方式包括避免歪戴、仰戴、側戴及頤帶未繫於下額等錯誤做法,確保在落石飛落等物體飛落時能有效保護勞工頭部。
從事道路挖掘施工作業的人員,須佩戴具反光帶的安全帽、反光背心等相關個人防護具。反光背心應具備足夠的反光條,確保在低光環境或夜間作業時能被清楚識別,降低被車輛撞擊的風險。(傳送門)
對於需要繫掛安全帶的相關作業,作業主管應監護勞工是否正確穿著、繫掛於堅固錨固處所,並指導正確使用方法,避免繫繩穿越腋下、胯下等不當使用方式。
特殊環境防護裝備
在有危害氣體或缺氧風險的挖掘環境中,應配備適當的呼吸防護具。根據不同的危害等級,防護裝備可分為A級、B級、C級及D級,使用時機及方式應依據安全手冊規定辦理。(傳送門)
對於深度4公尺以上的挖掘作業,應進行大氣測試,檢測有害氣體、氧氣濃度等參數。必要時應將挖掘作業視為局限空間作業處理,配備相應的監測設備和通風換氣設備。(傳送門)
在火災調查或類似高危環境中,建議穿著完全覆蓋手臂和腿部的防護服(最好採用拋棄式連身防護服),配備頭盔、安全鞋、適當的呼吸防護具、一次性手套等。(傳送門)
設備維護與管理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321條規定,雇主供給勞工使用的個人防護具或防護器具,應保持清潔並予必要消毒;經常檢查,保持其性能,不用時應妥予保存;防護具或防護器具應準備足夠數量,必要時個人專用。(傳送門)
個人防護設備的正確穿戴和脫除程序也極為重要。穿戴時,呼吸器應先固定後面的帶子再放置於臉部,手套應確保緊貼且手腕處不留裸露皮膚,安全眼鏡應先放在眼睛上再在頭部背後固定。(傳送門)
脱除防護設備時應特別小心避免污染:呼吸器應先在後面解開再小心地從臉部撕離;手套應一隻手抓住另一隻手套的掌側向外拉來脫下,再用未戴手套的手指脫下第二隻手套;如果在脫除過程中發生污染,應立即用肥皂和水或合適的清潔劑洗手。(傳送門)
定期檢查與監測機制
日常檢查要求
挖掘作業期間應實施定期檢查,以確保作業環境的持續安全。檢查時點包括每日作業開始前、大雨後(一次降雨量在50公厘以上)、震度四級以上地震後、爆破後等關鍵時機。
檢查事項涵蓋:有無浮石、龜裂;有無湧水、土壤含水狀況、地層凍結狀況及其地層變化等情形;開挖出之土石的堆積情況,應常清理且不得堆積於開挖面的上方或與開挖面高度等值的坡肩寬度範圍內;勞工安全進出作業場所的措施(含通道及上下設備);排水設備(如集水井及抽水機等)的設置狀況,確保能隨時排除地面水及地下水。
擋土支撐系統檢查
擋土支撐設置後開挖進行中,除確認地層變化外,應定期檢查下列事項:構材有無損傷、變形、腐蝕、移位及脫落;支撐桿的鬆緊狀況;構材的連接部分、固定部分及交叉部分的狀況。
檢查頻率包括每週定期檢查、震度四級以上地震後、大雨後、觀測系統顯示土壓變化未按預期行徑時等特殊情況。檢查發現異狀時,應即時補強、整修,採取必要的安全設施。
為確保能及時處理異常狀況,設置擋土支撐的工作場所應置備加強、修補擋土支撐工程用材料與器材。這包括預先儲備擋土支撐各部構材的備份、儲放組立必要器材,甚至事先聯繫緊急回填的填料來源處。
大氣監測與環境檢測
對於深度較大的挖掘作業,特別是涉及地下管線或可能產生有害氣體的區域,應實施持續的大氣監測。監測參數包括氧氣濃度、可燃性氣體爆炸下限(LEL)、危害氣體濃度等。(傳送門)
監測設備應包括複合式氣體偵測器,能夠檢測揮發性有機化合物、氧氣、一氧化碳和硫化氫等多種氣體。現場勘察期間應持續監測危害氣體,採取適當防護措施及防護裝備。(傳送門)
當檢測發現危害氣體濃度超標時,應立即停止作業,所有人員撤離危險區域,並啟動相應的應變程序。必要時應設置機械通風設備,確保工作環境的空氣品質符合安全要求。(傳送門)
緊急應變計畫與處理程序
緊急應變組織架構
完善的緊急應變計畫是挖掘作業安全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應建立明確的緊急應變組織架構,包括應變指揮中心、搶救組、消防組、通訊急救組、公關支援組等功能小組。(傳送門)
應變指揮中心作為應變指揮的樞紐,負責統籌協調各項救災資訊的傳達。各功能小組應明確分工:搶救組負責現場人員搶救;消防組負責滅火和消防沙的配置;通訊急救組負責聯絡救護車和醫療支援;公關支援組負責對外溝通和現場管制。(傳送門)
具體災害應變程序
開挖面崩塌應變是最常見也最危險的緊急情況。應變步驟包括:立即停止開挖,所有作業人員撤離並清點人員,受傷人員應緊急救護及送醫;在災害區域設置指揮人員及警戒人員;大規模崩塌時應迅速回填水或土砂,小規模崩塌時應迅速補強崩塌處的擋土支撐;崩塌面穩定後應經評估,採適當的施工方法方能再行復工。(傳送門)
搶救人員的防護措施極為重要:個人防護具如安全帽、安全鞋、安全帶、照明配備等皆需具備;使用推土機、挖土機等回填土砂時應注意運行路線,避免產生二次崩塌,並設置指揮人員指揮各機具作業。(傳送門)
活埋事故應變需要特別謹慎。處理動作包括:確定活埋人員的正確位置;請挖土機在活埋人員正確位置挖深時,切勿以挖土機直接開挖,以免對人員造成致命傷害;請挖土機在活埋人員旁挖深,搶救人員乘挖土機下去進行救援;現場利用交通錐和連桿將事故區做警戒及管制。(傳送門)
通報程序與應變處理
緊急事故發生時,應立即啟動4W2H原則進行通報:何人於何時在何處從事何種作業,怎樣發生災害,災害情況如何。通報程序包括聯絡、確認、避難、報告等四個環節。(傳送門)
聯絡階段應利用電話、無線電或各種通訊及警報用器具,立即向現場作業人員及周遭人員告知發生災害,促使人員遠離危險區域。確認階段在安全無虞下盡量瞭解災害實情。避難階段須迅速以安全的方法,讓附近所有人員經安全途徑撤離到安全處所。
發生重大職業災害時(一次職災的發生,同時罹災人數在三人以上者或發生死亡災害者),施工管理單位應立即通報相關單位,並於24小時內報告勞動檢查所及縣市政府勞工局。
國際最佳實踐與標準對接
ISO 45001管理系統整合
國際標準組織發布的ISO 45001:2018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標準,為挖掘作業安全管理提供了國際最佳實踐框架。該標準採用高階結構(HLS),與其他管理系統標準(如ISO 9001、ISO 14001)具有良好的整合性。(傳送門)
ISO 45001強調領導力和工作者參與,要求最高管理層展現對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的領導力和承諾。在挖掘作業中,這意味著項目經理和現場主管必須積極參與安全管理,不僅是合規要求,更要將安全視為核心價值。(傳送門)
標準要求組織建立、實施、維護和持續改善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對挖掘作業而言,這包括建立完善的危害識別和風險評估程序、制定明確的職業安全衛生目標、實施有效的運行控制措施、建立應急準備和響應程序等。(傳送門)
國際挖掘安全最佳實踐
美國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局(OSHA)在挖掘和壕溝安全方面有詳細的指導原則。主要實踐包括:施工前必須撥打811熱線確認地下管線位置;保持挖掘出的土石(廢料)距離壕溝邊緣至少2英尺(約0.61公尺);重型設備應遠離壕溝邊緣;當工作者在4英尺以上深度作業時,應測試大氣危害如低氧、有害煙霧和有毒氣體。(傳送門)
英國在挖掘安全方面也有嚴格的法規要求。《工作場所健康安全法》要求雇主通過提供安全的工作環境保護工作者免受傷害。《建設(設計和管理)規定》對客戶、承包商和設計師在挖掘工作開始前管理挖掘風險提出法律義務。《高處作業規定》適用於有墜落風險的挖掘工作,如深度超過1.2公尺的壕溝。(傳送門)
新興技術應用
現代挖掘作業越來越多地採用新興技術提升安全水準。包括使用地底穿透雷達(GPR)進行非破壞性檢測,準確定位地下管線和結構物;採用實時監測系統,持續監控土壓變化、地下水位波動等關鍵參數;使用無人機進行現場安全檢查,特別是在危險或難以到達的區域。(傳送門)
數位化安全管理平台的應用也日趨普及。通過移動應用程式進行安全檢查清單管理、事故報告、培訓記錄等,提高安全管理的效率和準確性。一些先進的系統還能整合GPS定位、圖像識別等技術,自動識別安全風險並發出警報。(傳送門)
人工智慧和機器學習技術在挖掘安全中的應用前景廣闊。通過分析歷史事故數據、現場監測數據、天氣條件等多維資訊,可以建立預測模型,提前識別高風險情況並採取預防措施。
案例研究與經驗教訓
典型災害案例分析
根據台中地區人工擋土柱開挖的災害案例研究,可以清晰看出挖掘作業安全管理的重要性。在一起典型的災害案例中,某建設公司將大樓新建工程之擋土柱開挖工作交付承攬,承攬商將部分工程分包給六個小組進行開挖。(傳送門)
災害發生當日,六位勞工在工地從事開挖擋土柱坑作業,罹災者在第3號坑內手持山鍬進行挖掘作業,另一位勞工在上方配合吊運土石。當挖掘深度達到距地面460公分時,坑口上方及臨時工務所下方間的挖掘壁面突然崩塌,土方覆蓋住整個第3號擋土柱坑,經搶救後送醫時已死亡。(傳送門)
災害原因分析顯示多重安全管理缺失:罹災者在距坑口約460公分深處作業,其上方的開挖壁面土層濕潤鬆軟且已被擾動,支持力不足而崩塌;開挖深度在1.5公尺以上有崩塌之虞,但未設置擋土支撐;未訂定標準作業程序;未實施自動檢查;對勞工未實施安全衛生訓練及預防災害的訓練;未訂定安全衛生工作守則。(傳送門)
管線挖損事故預防經驗
近年來道路挖掘時挖斷埋設管線引發氣體外洩的工安意外時有發生。經分析,原因多與施工前未確實調查管線及規劃施工方法有關,導致施工機具破壞淺層管線。(傳送門)
台中市政府勞工局提出「三大防線」對策:
- 第一道防線是工程事前規劃,包含風險辨識與擬定對策、安全作業標準化、事前建置橫向聯繫網等。這要求在挖掘前必須充分瞭解地下管線分布,與各管線單位建立有效溝通機制。
- 第二道防線是落實教育訓練、諮詢及督導。所有參與挖掘作業的人員都應接受專業培訓,瞭解各類地下管線的特性、識別方法和防護措施。
- 第三道防線是透過現場危害告知、動火管制、提供必要個人防護具、緊急應變作為,將災害影響減至最低。即便前兩道防線出現疏漏,也能通過現場管控措施避免災害擴大。
成功安全管理實踐
一些成功的挖掘作業安全管理案例值得借鏡。某大型基礎設施項目採用了綜合性的安全管理方法:在項目規劃階段就導入BIM(建築資訊模型)技術,結合地下管線3D套圖,精確規劃挖掘路線和施工方法;建立多層級的安全檢查體系,包括班組自檢、專業安全員檢查、項目經理檢查等;採用數位化安全管理平台,實現安全檢查、培訓記錄、事故報告等全流程數位化管理。
該項目在整個施工期間實現零重大安全事故,關鍵成功因素包括:高層管理的強力支持和資源投入;全員參與的安全文化建設;先進技術的有效應用;完善的應急預案和定期演練;與相關方的良好協調配合。
持續改善與未來發展
安全管理體系優化
挖掘作業安全管理需要建立持續改善機制。這包括定期檢討安全政策和目標,評估安全績效指標,識別改善機會並制定具體措施。企業應建立內部審核制度,定期評估安全管理體系的有效性,確保各項措施得到有效實施。
績效監測是持續改善的基礎。除了傳統的滯後指標(如事故率、傷害率)外,更應重視領先指標的應用,如安全培訓完成率、安全檢查覆蓋率、近失事件報告率等。這些領先指標能更好地反映安全管理的主動性和預防效果。
技術創新與智慧化發展
未來挖掘作業安全管理將更多依賴技術創新。物聯網(IoT)技術的應用將使現場監測更加精確和即時,感測器可以持續監控土壓變化、地下水位、有害氣體濃度等關鍵參數,一旦超過安全閾值立即發出警報。
人工智慧和大數據分析將使風險預測更加準確。通過分析大量的歷史數據、現場監測數據、氣象資料等,可以建立更精確的風險預測模型,提前識別潛在的安全威脅。
虛擬實境(VR)和擴增實境(AR)技術在安全培訓中的應用前景廣闊。通過沉浸式的虛擬環境,工作者可以在安全的條件下體驗各種危險情況,學習正確的應對方法,提高安全意識和應急能力。
法規演進與國際協調
隨著技術發展和國際交流加深,挖掘作業安全法規也在持續演進。未來的法規發展趨勢包括更加注重風險為本的管理方式、強化數位化管理要求、提升國際標準的對接程度。
國際間的安全標準協調也將更加緊密。ISO 45001等國際標準的推廣應用,有助於建立全球一致的安全管理框架,促進最佳實踐的分享和傳播。
挖掘作業職業安全管理是一個系統性工程,需要法規制度、技術措施、管理體系、人員素養等多個層面的協調配合。只有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體系,落實各項預防措施,並持續改善提升,才能確保挖掘作業的安全進行,保護作業人員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面對不斷變化的作業環境和新興挑戰,挖掘作業安全管理必須與時俱進,積極採用新技術、新方法,構建更加智慧化、精細化的安全防護體系,為建設行業的可持續發展提供堅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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